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 北京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6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07-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6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
  为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1人。主要从事政府法制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行为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6、中共党员、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具有政府门户网站维护管理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7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到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良乡政通路一号 区政府楼106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表附后)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五、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性面试方式进行,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法学基本知识)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服务期最低3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双方自愿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岗位待遇
  此次被聘用人员为法制办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统一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89350251
  附件:报名表
  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7月26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b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