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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2016-12-1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教师招聘公告已发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前。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教师聘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师“预聘-长聘-专聘”制度实施办法》(北理工发﹝2015﹞43号)和学校工作安排,现面向我校原体系教师启动2017年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教师聘用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申报条件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按照《“预聘-长聘-专聘”岗位聘用条件》(北理工发﹝2015﹞46号)执行。申请时业绩须为近6年所取得的成果;在2016年12月9日前所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项以及取得的其他成果,在本次的聘用中认定为有效工作业绩;所有业绩以正式发表的刊物、获得的证书、批复的文件等为准。
  二、申报要求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工作中关于申报条件及职责、组织机构、实施范围及周期、薪酬待遇等相关制度以及聘任程序、聘期考核、工作纪律等要求见《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相关说明》(附件1)。
  三、时间安排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工作自2016年12月9日启动,分阶段实施如下:
  1.2016年12月9日学校动员布置该项工作。
  2.学院评议。学院须对申报人的申报表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2016年12月19日前各学院完成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的申报、初审、推荐工作。
  3.学部评议。2016年12月22日前各学部完成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推荐工作。
  4.学校评议。2016年12月26日前学校完成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评审工作。
  5.学校审定。进行聘用结果公示和合同签订。
  四、其他说明
  1.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受聘后聘期的起始时间按2017年1月1日计算。
  2. 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申报以岗位聘用条件为标准,申报时,原体系教师岗位人员不限原岗位类型。实验系列人员不参加申报。
  3. 原体系教师申请聘用至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时,原则上对于同一级别和同一类型每人限申请两次。
  4.受聘新体系人员需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岗位目标责任书》由学院在不低于学校《“预聘-长聘-专聘”岗位目标职责》(北理工发﹝2015﹞46号)的前提下根据学科特点拟定,作为聘期考核、发放相应薪酬的基本依据。
  5. 申报人员所填报材料的全部内容均属实,且准确、无误;所提交材料已由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符合国家和学校保密相关规定。各学院初评组应认真负责地做好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如申报人员所填报材料不满足以上条款,将取消申报人本次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申请资格,并计1次申报次数。
  点击下载>>>1-3.zip
  1.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实施工作的相关说明
  2.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申报表
  3.推荐参加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长聘副教授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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