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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地方税务局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及面试预公告

发布:2018-01-30 21:37: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北京地方税务局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及面试预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北京地方税务局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及面试预公告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定于2018年1月31日(周三)对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每个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网上打印的成绩单将注明已进入面试等字样,同时我单位将电话通知入围考生,个别考生无法电话取得联系的,请按照本公告要求直接到相关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凡考生本人不能亲自进行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替,除携带附件要求资格复审资料外,还需携带委托书原件(无固定格式、委托人签字)、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1.报考东城、西城、顺义、怀柔、平谷、大兴、密云、延庆区地税局的,于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10:00至13:00复审。
  2.报考朝阳、海淀、房山、昌平区地税局的,和报考稽查一、稽查二、稽查四直属分局的,于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10:00至15:00复审。
  3.报考丰台、石景山、门头沟、通州区地税局的,和报考燕山(稽查六)、开发区、一直属(稽查五)、二直属(西站分局)、稽查三直属分局的,于2018年1月31日(星期三)13:30至16:00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三层报告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8号
  本次报考北京市各地方税务局(包括东城等16个区地税局和开发区分局等8个直属分局)的考生,必须到以上地址进行资格复审,不到各区人力社保局,不到各区地税局、各直属分局。
  四、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
  参见附件。
  五、面试时间
  面试定于2018年3月7日—9日举行。具体面试时间、分组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将以公告形式发布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请考生于3月2日后在北京市地税局网站查询。
  面试成绩预计于面试全部结束后1-2周公布于北京市地税局网站,入围下一环节的考生将接到我单位电话通知,如入围考生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将根据工作进度情况按照分数排名递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8370457
  由于报考人数较多,咨询电话可能不易打通,如入围考生有问题确实无法通过电话咨询,请尽量带齐资格复审资料直接参加审核,现场解答有关问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注:以下所需材料、证明等,除特殊说明的均只需要携带原件。资格复审一般收取公务员报名表、公务员成绩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证件复印件),其他材料审核后一般返还考生。
  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有关材料
  一、2018年期满大学生村官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区村官办出具的担任村官证明原件。
  二、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历、学位证原件(如为2018年应届毕业目前尚未取得证书的,以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
  4.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原件。
  备注: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及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情况证明,证明需要注明考生基本信息(姓名、学号、毕业日期、专业等)和无法提供原件的原因,否则视同资料不全资格不符。
  三、应届毕业生
  (一)北京生源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生证原件;
  4.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5.在外地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
  (二)非北京生源
  1.北京院校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生证原件;
  (4)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京外双一流高校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生证原件;
  (4)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5)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或证明(校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获得相当于以上等次其它奖励的,需提供校级学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奖励等次证明,证明中需要明确注明该奖项获奖比例小于或等于上述“三好学生”等奖励的获奖比例。
  (三)应届留学生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目前仍未取得认证,可在审核现场说明情况进行登记。
  (四)符合条件的村官报考应届生职位的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户口本(卡)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三支一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无法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提供复印件及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情况证明,证明需要注明考生基本信息(姓名、学号、毕业日期、专业等)和无法提供原件的原因,否则视同资料不全资格不符。
  四、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公务员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1张A4纸);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户口本原件(如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有集体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人事关系在京证明:由现单位或存档单位开具证明,主要内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人事关系隶属情况、人事档案存放情况;在人才机构等存档的,可提供存档协议原件,或存档卡原件,或存档证明原件代替。
  6.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1)劳动合同原件(合同约定期间必须已满24个月,不要求连续,累计即可);
  (2)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必须已满24个月,不要求连续,累计即可,如邮寄的对账单、自行到社保网站打印的对账单等)。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如无合同,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无固定格式)。
  备注:原任、现任北京市村官的考生,如报考本类职位,第6项材料可用三支一扶证书原件或村官办开具证明代替。第5项材料仍需提供。
  原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及面试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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