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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北京法院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及面试预公告

发布:2018-01-30 21:39: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北京法院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及面试预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北京法院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及面试预公告
  为做好全市法院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审查人员范围
  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为按照规定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审查时间
  2018年1月31日—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时间以招考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三、审查地点
  以各招考单位电话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审查工作于2018年2月1日下午17:00结束,请参加审查的考生务必在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
  2、2018年2月1日下午17:00之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
  3、明确表示放弃报考职位面试的。
  五、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北京市各级机关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中提示已进入面试的考生范围,考生须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原件。结合公务员报考条件及本单位设定的职位条件,重点携带以下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
  2、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3、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成绩通知书);
  4、学生证;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
  6、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司法部(局)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
  以上均为原件。
  京外院校毕业的北京生源考生,还应当提供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大学生村官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2018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除应当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质证书外,还应提供区级村官办出具的能说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除应当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相应资质证书外,还应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能说明服役经历的材料。
  (三)京外一流高校考生及留学生
  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说明;
  对于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列入世界排名前300名院校或前100名专业(以2017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的国(境)外学位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对于参加本市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四)社会招考考生
  1、持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2、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3、能够提供人事行政关系(个人档案)在京的证明(存档单位开具的证明或在职单位开具的证明);
  4、身份证;
  5、网上打印的报名表;
  6、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单(成绩通知书);
  7、学历证书;
  8、学位证书(职位无此要求的除外);
  9、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需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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