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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平谷区招聘小学专聘教师公告

发布:2019-08-19 10:52:1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北京平谷区招聘小学专聘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21日下午5:00。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北京平谷区招聘小学专聘教师83人公告
  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将面向平谷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小学专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平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专聘教师83名,从事小学一线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具有北京市平谷区户口。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
  (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八)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九)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19年8月19日上午9:00至2019年8月21日下午5:00
  ,应聘人员可登录平谷网上报考系统(http://renshi.bjpg.org)进行申报。8月23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平谷区教委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二)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确定:网上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可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公告栏(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三)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笔试时通知
  2.审核地点:平谷区教育委员会(平谷区平谷大街9号)
  3.审核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2)毕业证、学位证;
  (3)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且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4.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信息公告栏(http://www.bjpg.gov.cn/pgqrmzf/zwxx0/rsxx85/index.html)查询综合成绩。
  6.拟聘人选确定: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项分数的总和,由高到底顺序录用,成绩相同且超出招聘计划人数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面试成绩再相同,师资专业优先录取。
  (五)考核和体检
  1.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成绩依次递补。
  2.平谷区教委将根据师资需求,统筹分配。
  3.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人力社保局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三年),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标准及聘后管理
  1.被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按照2018年北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相应比例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2.考核、考勤等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3.试用期为6个月,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等考核不合格人员随时解聘。
  4.聘期满后,对于聘期内表现优秀人员,将根据需求择优续聘。
  5.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平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平办发〔2018〕17号)规定,在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中,按照一定比例面向小学阶段专聘教师招聘;同等条件下,小学专聘教师优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严格依照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选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电话:69965523、6996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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