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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2011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2011-05-10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按照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东城区各机关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参加2011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地图、乘车路线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5月11日9:00-11:30,13:30-16:30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1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2)《北京市各级机关2011年上半年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书》(通过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还须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需持本人户口卡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或存档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何时间段在何处就职)或相关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985工程”京外院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另还须持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7)2011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还须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区县村官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任“村官”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附件:
北京市东城区人才服务中心路线图 
 二O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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