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北京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热点时评

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民警“穿警服打人”是借警服的“虎威”

发布:2016-11-0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民警“穿警服打人”是借警服的“虎威”。要想申论成绩好,关注热点不可少。公务员考试中,申论是最能拉开考生成绩的一门科目,积累对于申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民警“穿警服打人”是借警服的“虎威”
  民警“穿警服打人”是借警服的“虎威”
  【背景链接】
  10月27日上午,一段“永嘉李姓交警殴打老师”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开。视频中,一名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在学校走廊当着许多学生的面,在一位女老师脸上打了一拳,其间更掏出了警棍。10月28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打人民警李某已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罚款,同时给予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
  【标准表述】
  [政策解读]
  警察打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受行政处分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降低警衔、取消警衔。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参考分析]
  民警李某一边打一边骂,高喊着“我今天穿警服就是来打人的”,并掏出了警棍。如此画面,让人不寒而栗。我们可以说,这位父亲是爱子心切,但“穿着警服打老师”是一名家长的不文明记录,更是一名民警糟糕的职场答卷。
  暂且不论作为普通公民的不文明行为,先来详细说一说这“糟糕的职场答卷”。民警李某的行为无疑是想告诉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孩子的爸爸是警察,你们再“欺负”他,小心我的拳头和我手里的警棍。李某试图以一身警服和手里的警棍,借人民警察的身份,给自己年幼的孩子在老师和同学面前“撑腰”。这实质上也是一种以权谋私,不过这里的“私”是隐性的、非物质上的。无疑,李某的行为,抹黑了人民警察的公众形象,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警察威慑的对象应该是那些“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才对,而不应该是劝解、教育打闹的孩子的老师和同学。郑老师在规劝过程中,不小心指甲在李某孩子的额头上划出了红印,不能成为李某拳打老师的理由。
  [提出对策]
  从严治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之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破坏党群关系的“雷语”、恶行,就应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从严处置,万不可纵容“以出发点论是非”的做法。
  民警李某的所作所为反映出当下我国部分民警滥用职权、执法简单粗暴、职业意识淡薄、职业素养不高的现实状况。正是少部分“李某”损害了民警的形象,造成了警民关系不和谐。警察的“虎威”,来源于人民的支持和与人民的密切联系,来源于每一个警察的秉公执法和文明执勤,对于这点,社会始终应当有清醒的认知。
  三项纪律八大注意一直都是警规警纪,也是很多警察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一直是“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的标准。民警李某的行为无疑玷污了警察的荣誉,也给警察队伍抹黑。
  出现他的情况,让我们看到想要打造一支文明守纪,遵法执法的警察队伍任重而道远,首先就需要对警察队伍进行持续的培训和监督。不仅要对基层的民警加强素质教育,让他们对警规警纪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培育,才能严格要求自己。
  其次,要加强管理。基层民警的素质不高跟基层领导本身的能力有很大的关系,要严格遵守能者上,劣者下的优胜劣汰原则,让这些基层领导能够正确的领导基层警察,让他们走向正确的道路。
  只有这样,才能改变当下部分基层民警滥用职权、执法简单粗暴、职业意识淡薄、职业素养不高的现实状况。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b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