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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以人为本 维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2016-12-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以人为本 维护消费者权益。要想提高申论的分数,考生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每天关注社会热点;学习申论高分范文的写作;掌握一些写作技巧。北京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7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以人为本 维护消费者权益
  以人为本 维护消费者权益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不法企业损害消费者权益。不仅有一些小企业制假贩假,而且像沃尔玛、家乐福这项大型超市也存在"低价标签,高价结算"的现象。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势在必行。
  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维权成本高,维权能力低;二是不法企业为巨大的经济利润驱使,缺乏社会道德责任感;三是政府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管企业方面的制度,机制不健全。
  维护消费者权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只有重视维护消费者权益,才能有效提振消费者信心,扩大消费需求,促进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维护消费者权益要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开展工作。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关键是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消费者的权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工作:
  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是前提。消费者是维权的主体,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是要以消费者为本,以消费者为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国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维权能力低。这严重阻碍了消费者维权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消费者维权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力量,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能力和维权效率。
  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企业自律是基础。企业是商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提高企业的社会道德责任感,加强企业自律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作为世界500强企业的家乐福、沃尔玛屡次出现"低价标签,高价结算"的现象,有关部门对其处罚后又顶风作案,巨大的经济利润使企业把诚信抛在一边。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企业的社会道德责任感是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基石,是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政府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完善对企业的监管机制是关键。我国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机制不健全,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对企业的监管方面有待完善,尤其是对网络销售的企业,监管不到位。维护消费者权益,一方面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申诉权、求偿权;另一方面完善对企业的监管,从生产、流通、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对违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违规成本。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举措,是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权益,一定能迎来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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