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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每人每年培训不得少于12天或90学时

发布:2016-12-2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提出
  公务员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十三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提出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力争5年内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一遍。
  通知指出,“十三五”期间,行政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到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模和效益将进一步提升,网络培训成为培训重要方式,分类培训取得突破性进展,培训工作刚性约束和活力显著增强,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履职能力显著提升、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通知要求,深入开展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突出信念、忠诚、责任、纪律、廉洁等方面培训,使行政机关公务员具有文明人格、高尚精神追求、良好职业操守。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培训课程。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或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公务员培训管理分工安排经费,尤其要对“双基”公务员培训给予必要保障,保证培训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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