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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次)

发布:2018-06-27 20:28: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第二次)已公布,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卫生计生委所属2个事业单位的4个岗位,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人员整体素质,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和区编办批准补充工作人员计划数,制定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卫生计生委所属2个事业单位的4个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当前应届毕业生引进政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北京生源须学习成绩全部合格,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7.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2018年7月5日9:00至2018年7月6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可登录平谷网上报考系统http://renshi.bjpg.gov.cn/进行申报。7月10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年龄计算方法为:年龄=2018年-出生年。招聘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由区人力社保局委托北京双高国际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区人保局网站(http://rbj.bjpg.gov.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可到区人保局网站(http://rbj.bjpg.gov.cn/)查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由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区人保局网站(http://rbj.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6)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三)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查、考核、体检不通过等情况,依次顺延。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监督电话:010-69983703
  点击下载>>>
  附件:平谷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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