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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海淀学院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2018-09-18 18:12: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年北京海淀学院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2018年9月20日9:00至2018年10月09日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北京海淀学院路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辖区社区建设持续发展,立足学院路街道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现状,结合实际需求,按照《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关于印发<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办法>的通知》(京民基发〔2011〕586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就学院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学院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88人,录用后按实际需要在社区从事党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工作和社区服务站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社区党务专职工作者岗位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及本社区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决议;

  (2)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带领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以及社区内其他组织完成各项社区建设工作任务;

  (3)抓好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社区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开展“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困难党员群众帮扶、党务公开等工作;

  (4)做好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与考察,做好流动党员的服务教育与管理工作;

  (5)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及时疏导和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做好区域化党建工作,做好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组织和工作覆盖;

  (7)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和谐、宜居文明社区;

  (8)立足社区党员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服务等活动,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9)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3、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代理代办政府在社区的公共服务。主要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内各种公共服务事项,把政府公共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政府职能重心下移。

  (2)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主要是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主要是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服务,方便居民生活。

  (4)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5)及时了解反映社情民意。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意见和建议,并努力解决存在的问题;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居民自治、开展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6)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长期居住在本街道辖区或临近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0周岁(1998年 9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 9月1日之后出生);

  6.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或中共正式党员可优先考虑,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之后出生);

  7.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8.报考人员需符合退休的社保缴费最低年限要求。

  四、招考办法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19日在公招网和社区公告栏发布公告。2018年9月20日9:00至2018年10月09日17:00,在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68771303。

  政策咨询电话:62320675、62320678。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10月12日在公招网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0月19日登陆公招网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8年10月20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 10月30日在公招网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于2018年11月5日至11月6日9:00—16:00到学院路街道办事处(海淀区成府路15号前楼A312、A314)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学院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格式详见附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是中共党员的请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证书的请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网上打印的本人社保缴费对账单。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4、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政审及体检

  学院路街道统一组织政审、体检工作。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6、录用及公示

  政审、体检工作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学院路街道安排进入社区相应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合格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纳入社区工作者范畴管理。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任职和待遇

  公开招考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海淀区学院路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考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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