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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下半年北京中关村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2018-09-25 17:13: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下半年北京中关村街道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公布,中关村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考社区工作者(含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社区服务站人员)30名。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关村街道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中关村街道社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的自我服务管理水平,依据《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19号)、《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京办发〔2008〕20号)、《海淀区社区党组织党务专职社区工作者配备及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配置办法的通知》(海社办发〔2014〕3号)等文件规定,现就中关村街道2018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经研究决定,中关村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计划招考社区工作者(含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及社区服务站人员)30名。

  二、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共建活动,团结带领社区居民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培育社会组织,调动社会力量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4、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5、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

  6、党务专职工作者负责组织支部“三会一课”、党员服务与管理、开展区域化党建等工作。

  三、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含)之后至2000年9月1日(含)之前出生;

  6、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且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 日(含)之后出生);

  7、同等条件下,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和长期居住在本地区的常住居民可优先考虑。其中,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须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和自主创业基金的相关证明;

  8、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原则上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人员需符合社保退休的最低年限要求。

  四、招考程序

  1、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发布公告及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9月24日,在公招网发布公告。2018年9月25日9:00至2018年10月16日17:00,在公招网发布公告并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报考网址:公招网(www.gongzhao.net)。

  技术咨询电话:68771317、68771303。

  政策咨询电话:82617525。

  政策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报考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报考网址,按照要求如实填报个人情况,进行资格初审。如出现瞒报或不属实之情况,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将于2018年10月19日在公招网(www.gongzhao.net)发布。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可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8年10月26日登陆公招网(www.gongzhao.net)打印准考证。

  2、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10月27日(周六)上午9:00至11:3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8年11月2日在公招网(www. gongzhao.net)公布,考生可登录公招网查询笔试成绩。

  3、资格复审与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暂定于2018年11月8日9:00—16:00到海淀区中关村南路甲2号(中关村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三层)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当天,笔试合格考生持下列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下载并填报完成的《中关村街道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经常居住地的考生,还应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7)具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中共党员需要提供《组织关系证明信》;

  (9)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10)海淀区驻区部队的随军家属须提供由区民政局双拥办出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由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未领取自主择业奖励经费和自主创业基金的相关证明;

  (11)40岁以上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所出具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如因考生材料未准备齐全或出现错误而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者,考生自行负责。

  通过资格复审的笔试合格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审及体检

  拟录用人员的体检由中关村街道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中关村街道组织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补录。

  5、录用及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公招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安排进入社区工作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间,按照市、区关于社区工作者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发放生活补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试用期合格者,按照国家及市、区的有关规定,与街道办事处签订服务协议。

  五、待遇管理

  公开招考的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按照《海淀区社区工作者待遇调整暂行办法》(海政办发〔2009〕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待遇的实施方案》(海社领办发〔2010〕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社区工作者待遇的通知》(2012年10月22日发)、《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实施细则(试行)》(海社办发〔2016〕1号)、《海淀区关于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海社办发〔2016〕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如遇市、区政策调整,从其有关规定执行。

  六、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隐瞒身心健康情况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或解除聘用合同。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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