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石景山区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且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情况公示
2017年度石景山区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且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情况公示
为了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进一步落实《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8〕1271号)关于“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保障金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2017年度石景山区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且通过审核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促进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残疾人就业,营造公平、公正、融合良好的社会风尚。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1日—12月31日。在公示期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向区残联提出异议。
联系电话:68875508、68864451、68821872-219、215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北路区残联(服务大厅)
邮政编码: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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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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