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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市残联补录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2019-06-11 10:19:3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北京市残联补录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已公布,北京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北京市残联补录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019年6月11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6月11日上午10:00-12: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322房间(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三、审查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和户口本(卡)的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携带学生证、成绩单、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表含有二维码标识且须在有效期内)打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的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包括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学习满一年,新近回国”且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的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以及所取得的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对于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件,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打印件;

  8.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相应工作年限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人事档案存档证明;

  10.其他资格、等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将依据北京市公务员局发布的《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及其他有关招录规定的各项条件及要求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材料符合要求且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将进入我会2019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2.考生所提供的身份证件、资格(资质)证书等应在有效期内;

  3.逾期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及后续程序;

  4.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北京市补充录用公务员有关公告及政策执行。

  (联系人:李晓冉;联系电话:63295855)

  点击下载>>>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docx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人事部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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